法務公告
2021年
12月
27日
「垚燚1點點」恶意侵害我司商标权案,我司胜诉,法院判赔100万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4 民初 8737 号判决:对深圳市福田区壵燚一点点饮品店「垚燚1點點」侵害我司商标权案,判决应赔偿我司1000,000元!
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壵燚一点点饮品店及实际经营人陈镇强,经营之店铺位于深圳市最繁华的商业地段,被告在其经营的实体店铺门面招牌、点餐台、点餐牌、店内墙体、员工工服、奶茶杯、封口膜、外卖包装袋以及吸管包装袋等显著位置大量使用注册商标“1點點”标识。除了使用生根公司注册商标外,被告整体店铺装潢极力模仿“1點點”店铺,使得公众误认为被告与“1點點”存在特定关联关系,侵权恶意极度明显。
上述侵权行为已构成侵犯生根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壵燚一点点饮品店及实际经营人陈镇强应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之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000,000元!
敬告对意图仿冒侵害我司商标权及损害消费者权益者,必依法追究到底。